2014 年9月1日起,重庆内环以内道路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黄标车”是指已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目前,主城区有2.6万辆黄标车。这些黄标车是主城区PM10、PM2.5和氮氧化物污染的重要排放者。
2013年9月1日起,重庆对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在主城九区且机动车在主城区九区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车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截至2014年8月底,提前淘汰黄标车4269辆,补贴资金6273万。
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可到主城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