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邮政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市、州局的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准确掌握《报表制度》修订内容。2016年《报表制度》修订是近年来较大的一次,既有报表增删,也有统计指标调整。各局要对照国家局的通知内容,认真研究《报表制度》的调整变化,准确掌握新增指标内涵,做好报表实施的解惑答疑和数据采集准备。特别是需要各局自行填报的表格,要提前布置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二是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布置培训。由于本次《报表制度》调整范围广,涉及邮政、快递企业的调整内容很多,各局要提前谋划,在《报表制度》正式实施以前做好企业的布置培训工作。确保数据上报有序衔接,无断档。三是做好统计范围调整工作。各局要按照国家局要求,充分利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通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登记信息,进一步细化和扩充调查单位,确保统计对象覆盖辖区内所有合法经营主体,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