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邮政管理局结合本省实际,将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划分为三个等级标准:一级网点的服务能力水平高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二级网点的服务能力水平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三级网点的服务能力水平基本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每级网点均设置了不同的达标条件项,具体包括
邮政普遍服务网点业务类别、人员、营业功能、营业时间、服务设施等内容。遵照“依法治邮、分级措施、综合管理、动态升降”的原则,对全省普遍服务网点制定评级管理办法,依据评级结果,对各级别网点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并结合各市特点,因地制宜,制订相应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包括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方式和抽查形式,对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进行级别动态管理,定期向当地邮政企业通报监管情况,同时在市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