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天津市轻型柴油客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4月1日起,天津市将轻型柴油客车纳入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管理,届时将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国五”标准轻型柴油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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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09: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