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出“反恐法”下首张物流反恐罚单 案值30万元
近日,新疆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自治区交通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某托运部未严格履行三个“100%”责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快递员监守自盗 站点管理亟待规范
如今,快递丢失、掉包在快递行业已屡见不鲜,且很多案件为快递员监守自盗。快递员的这一行为,不仅败坏了快递公司的形象,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还恶化了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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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09: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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